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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风险点风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保〔2016〕127号)他等文件指示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制度的落实,增强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8:30。集合地点(教学楼A栋旗杆处)
  三、检查分工:
  1.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资产处及各学院、部处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校办负责协调。
  2.学生公寓的检查结果1-10小组送学生工作处汇总上报保卫处,并对存在的隐患跟进整改。
  3.教学楼、实验中心的检查结果报实验中心汇总上报保卫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跟进整改,肖石明负责。
  4.图书馆检查结果由图书馆汇总上报保卫处,并对存在的隐患跟进整改,梁晓燕负责。
  5.饭堂、超市等区域由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汇总上报保卫处,并对存在的隐患跟进整改,文正彪负责。
  6.教材库由教务处负责检查,汇总上报保卫处并对存在的问题跟进整改。
  7.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公寓的公共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由保卫处汇总。
  8. 师生思想动态由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组织排查,将情况汇总上报主管校领导,并对存在的问题跟进处理。
  四、检查区域分工(见附表)
  五、检查内容
  1.校内各个区域出入口、走廊、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煤气站、食堂、三小场所及特种设备。
  4.学生宿舍是否有乱拉、私接电线、网线现象,是否存有违章电器等不安全的电热用具。
  5.学生宿舍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以及危险液体等物品。
  6.学生宿舍是否存有铁棍、菜刀、管制刀具等公安部门禁用物品。
  7.文体活动场所等其它设施
  8.师生思想动态。
  六、检查要求
  1.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做到检查全面、细致、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 各职能部门制定安全大检内容查明细表;
  3.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保卫处。
  4.对学生宿舍发现违规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棒、电水壶等按照程序坚决没收,并书面通知本人。
  5.在检查中发现其它设施问题的由检查责任单位负责人向保卫处报告情况,并跟进整改情况。
  附件: 人员分组情况以及负责检查区域划分表.docx
 学校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